“.公司”和“.网络”日升期注册规则

日升期是”.公司”和”.网络”域名开放注册的第一阶段,该阶段只允许加入全球商标信息交换库(下面简称:TMCH)的商标权益人优先申请注册与其在全球商标信息交换库内的商标标签一致的域名。

1. 注册时间

2014年7月1日—2014年7月31日,共30天

2. 注册规则

2.1 申请规则

经过TMCH验证的域名申请,仍需遵循《中国互联网域名管理办》的规定,避免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商标权益人需按要求提交相应的注册信息、审核材料和TMCH的认证商标数据(下面简称:SMD)申请注册。

2.2 需提交的注册信息

  • 1、申请注册的域名;
  • 2、域名主域名服务器和辅域名服务器的主机名;
  • 3、申请者为自然人,需提交SMD、姓名、身份证类型、身份证明号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
  • 4、申请者为组织的,应提交SMD、组织名称、组织身份类型、组织身份代码、通信地址、电子邮箱、电话号码等;
  • 5、申请者的管理联系人、域名技术联系人、缴费联系人、承办人的姓名、通信地址、电子邮件、电话号码。

2.3需提交身份证明材料

  • 1、大陆地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只需提交申请者证件内的名称全称和证件号码,不需要提交证件的电子件或纸质版;其它注册申请材料需申请者提交身份证明材料的电子件;
  • 2、大陆地区:申请者需提交身份证明材料的电子件。

3. 域名规则

3.1 命名规则:

  • 1、可单独或组合使用简体或繁体中文字符、英文字母a-z(大小写等价)、阿拉伯数字0-9与半角的连接符"-"组合作为域名命名,"-"不能放在开头或结尾;
  • 2、最多可以注册的长度为中文域名转成 punycode后(转码方法见"中文域名在线转码")63个字符,或20个汉字;
  • 3、申请者持有的TMCH的商标标签中可识别的字符(只包括商标中的全部汉字、字母或数字)应与其申请域名的可识别部分的字符一致(不能多于或少于)。例如:域名abc.公司,可识别部分为abc。

3.2分配原则:

遵循"先申请先注册"的原则.

4. 争议处理办法

在日升期内TMCH中商标持有人与其他注册人就域名注册冲突而产生的争议,可在日升期结束后的120天内,按照ICANN(The Internet Corporation for Assigned Names and Numbers)制定的日升期域名争议解决政策(简称:SDRP)进行争议解决。

根据日升期域名争议解决政策提起的投拆将根据我中心指定的争议解决服务提供者发布的《日升期域名争议解决政策之规则》进行。

5. 价格及年限说明

  • 5.1 新注册及续费价格:具体参见“公司和网络价格策略”
  • 5.2 有效注册年限:具体参见“公司和网络价格策略”
  • 5.3 如果用户提交的申请未被审核通过,可申请退回所交注册费;
  • 5.4 新注册成功后注册服务机构或申请者主动删除不退回所交注册费;

6. 信息咨询

  • 我中心联系方式:
  • 电话:010-58813000(7×24小时)
  • 邮件:service@cnnic.cn
  • 传真:010-58812666